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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www.jxncw.gov.cn 2010-8-30 16:32:16
来源:今视网
 
 

  国家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以提升监督管理能力为目标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我县作为省人民政府划定的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于2009年10月被批准为全国500个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之一。

  开展全国性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是水利部响应中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号召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工作部署。首批创建能力建设县于2009年6月开始启动至2011年6月结束,为期两年,共分为申报启动、培训研讨、全面推进、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县水土保持局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主体,处在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线,着力抓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对维护会昌绿水青山、建设生态会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如何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及其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怎样对照创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标准顺利达标验收?正值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颁布实施19周年纪念日之际,记者来到县水土保持局采访。

  “我局将以创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健全水保执法体系,强化水保监督执法,狠抓水土流失治理,通过增强监督管理能力,推动我县水土保持工作科学高效、合理有序的开展,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建设生态的会昌。”谈起当前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县水土保持局局长曾雅球如是说。

  加大水保宣传力度 提高全民意识

  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后,县水保局非常珍惜这一机遇,通过电视、宣传车、标语、宣传专栏、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相关政策。近几年来,全县组织开展水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8次,举办水保执法培训班12期,组织执法人员考试12次。通过大力宣传,社会公众、开发建设单位的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为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创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健全水保执法体系 提高队伍素质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是搞好执法、增强监督管理能力的根本保证。为此,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会昌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了《会昌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该局还成立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执法人员年度考核评议,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水保法规、政策宣传培训。为更好地强化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在全县组建了6个由县水保局管辖的中心管理服务站,负责乡(镇)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还聘请了209名村级水土保持联络员,在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保留了副科建制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大队,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督管护网络,加强了我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体系。目前,共有县水土保持局管辖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7个,持有《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的专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26名。

  同时,该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水土保持服务窗口”,公开行政审批流程、依据、条件和服务承诺,缩减简化办证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审核把关制度,实行分级审核、审批;建立并实施《会昌县水土保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会昌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规则》和《会昌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管理制度。其次,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活动和水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依照县法制局印发的行政执法规程和案卷评查标准,进一步规范水保执法程序、文书、案卷等内部业务规程。实行执法人员政策理论与执法业务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水保执法人员开展法规政策与业务学习,定期开展监督执法人员考核评议有效提升了水保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创业服务水平。

  加强水保监督管理 提高工作实效

  在水保监督管理工作中,该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和谐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要求,围绕“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规范预防监督执法,提高监督管理能力”的执法工作思路,努力在提高水保方案申报率与审批率、人为水土流失控制率、水保设施验收率和水保规费征收率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水保法规宣传能力、部门协调能力、处理执行能力和执法保障能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与法制化。目前,全面落实了水土保持“三权一方案”和“三同时制度”,在重点小流域内布设效益观测点,乡(镇)水保站建立观测站;规定矿产资源、公路、水利水电、工业园、城镇、果业开发等所有建设项目,在动工之前都要编制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经水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工兴建,并实行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去年下半年以来,共组织水保执法巡查与现场监督检查110天次,督促新建开发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9个,共现场制止纠正水保违规违法行为32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起,结案率达100%,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明显提高。

  狠抓水土流失治理   保护青山绿水

  该局坚持一手抓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一手抓水土流失治理,逐渐步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全县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截至去年底,全县山地植被覆盖率由上世纪90年代的40.1%上升到现在的78.4%,水土流失面积由1992年的123.63万亩下降到现在的74.90万亩。

  在抓好水土流失治理中,我县坚持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能、居”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针对不同流失程度、不同类型的水土流失区,在治理措施上进行优化组合,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坚持水土保持与发展经济、美化绿化乡村环境相结合,把“治理一条小流域,开发一个产业,发展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改善一方生态”作为重点工程建设的目标,近年来,水土保持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独特的水土资源、综合治理、产业特色、资源增量、聚合资金等五大优势,在按“五新一好”建设新村的同时,结合水保的生态建设项目的特点,实施种植脐橙、油茶等经济林和补植水保林、种草等林草措施与开挖竹节沟、建蓄水池、沼气池等工程措施相结合,建设成“猪、沼、果”产业致富、生态环境优美、人居和谐的民生水保工程,把小流域打造成生态产业亮点新村,从而达到了既涵养水源,又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双赢”目的。

  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县各类建设项目单位自觉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仅2009年度,全县各类生产建设单位、业主共实施水保防护工程12处,恢复地表植被150公顷,拦蓄泥沙200多万立方米,保护耕地3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