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决定,撤销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成立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部(以下简称省委农工部),为省委的工作部门,负责对全省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并对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开展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长远发展战略,提出长远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全省农村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三)协调省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涉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农村改革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参与实施农科教战略,协调指导农科教结合工作。
(四)负责全省农村工作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文稿的起草、审核,以及需要以省委名义下发的全省综合性涉农工作政策文件的审核;参与、指导拟定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五)负责设区市、县(市、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工作指导,负责设区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工作。
(六)制定全省农业系统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工作。
(七)协助省委组织部了解、掌握和指导省直农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省委在任免省直农口部门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前,省委组织部征求省委农工部意见,省直农口部门厅级后备干部在报省委组织部备案的同时,报省委农工部备案。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九)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委农工部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会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信访接待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归口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综合处(农村发展研究室)
负责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工作;负责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重要文件、文稿和省委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对省委部署的农村重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对设区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
(三)农业处
开展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对农业经济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由省直有关部门草拟并需要以省委名义下发的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综合性政策文稿的审核,协调省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的涉农工作;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工作;协调指导江西农业应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工作。
(四)农村处
研究拟定农村现代化建设战略规划;负责由省直有关部门草拟并需要以省委名义下发的关于农村社会发展综合性政策文稿的审核,指导全省农口部门、涉农部门草拟和实施有关农村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协调农村社会发展中的涉农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扶贫减负、村务公开和农村社会稳定工作。
(五)改革处
开展对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农村社会和经济运行动态,提出改革意见并进行指导监督;负责由省直有关部门草拟并需以省委名义下发的关于农村改革方面综合性政策文稿的审核;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科教处
参与实施农科教战略,指导农科教结合工作;调查研究科技兴农并提出政策性意见,协调农科教重大科技项目的技术攻关、普及推广等工作;制定全省农业系统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了解、掌握省直农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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